索 引 号 :11630000015000628E/2023-00087发文字号 :青商执监函〔2023〕325号
发布机构 :青海省商务厅公文时效 :
主题分类 :发布日期 :2023-07-09
名称 :青海省商务厅欧洲杯足球网:开展2023年度商务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:
为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要求,完成2023年度本级商务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目标任务,根据《青海省商务厅欧洲杯足球网:印发2023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》(青商执监字〔2023〕270号)和年度计划安排,省商务厅将于近期开展商务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执法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(一)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
1.本级事项范围。省商务厅作为承办主体的监管抽查事项共9个,分别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、对外承包工程、对外劳务合作、境外投资核准备案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、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、拍卖行业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。其中,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3个抽查事项与省级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一致,以联合监管检查结果为依据,不再重复进行检查。
2.联合监管事项范围。按照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各部门(单位)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要求,由省商务厅牵头,省级相关部门配合联合监管抽查事项共5个。分别为新车销售市场、二手车流通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情况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。省级相关部门牵头,省商务厅作为配合部门联合监管抽查事项3个,分别为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(省生态环境厅牵头)、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(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)、艺术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(省文化旅游厅牵头)。
目前2023年省级部门(单位)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事项清单、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检查事项清单仍在征求意见阶段。如届时清单发生变更,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抽查检查工作进行调整。
(二)重点监管
根据上级决策部署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对成品油市场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管。具体检查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(三)信用监管
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,合理分配监管资源,提高对信用风险高企业的抽查比例,降低对信用风险低企业的抽查比例,采取高风险企业占比85%、较高风险10%、一般风险3%、低风险2%的抽检方式,增强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。
三、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
本级承担的执法检查事项,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单从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平台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(详见附件),检查时间为7月—11月,最迟11月30日前完成,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。
跨部门联合的执法检查事项,待商相关部门确定具体事项后报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另行下文。
若遇特殊情况,检查时间视情作出调整。
四、检查方式及内容
主要采取座谈交流、查阅资料、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。
(一)检查市州、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一单两库建立及完善情况,检查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落实情况,调研了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建设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。
(二)对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平台中随机抽取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,重点对企业规范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
(三)涉及省级部门联合监管事项,由各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进行检查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务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专人负责,积极与属地市监部门沟通联系,明确本级及联合监管任务,认真做好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,确保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完成。
(二)加强与厅相关业务处室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,提前部署安排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,切实提高监管效能。
(三)检查期间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,不搞层层陪同,集中精力开展工作。同时,认真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。
附件:省商务厅2023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对象及
执法检查人员名单
联系人:韩玉梅,联系电话:0971-6366090
2023年7月7日
附件下载:
图片解读
文字解读
相关报道
省级政府网站